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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0-012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上午 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公司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征

得全体董事一致认可后,免于提前 3 天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
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包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杨成虎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个

人简历如下:
    杨成虎,男,197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取得注
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执业资格。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5 月在广州无线
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职于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15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先后任职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华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恒泰艾普公司副总
经理。
    截至目前,杨成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董事会秘书相关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