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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2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0-015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 日上午 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公司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征得
全体董事一致认可后,免于提前 3 天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包
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
   行申请银行授信到期后延期三个月的议案》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下称“国元信托”)签署的信托贷款业务。由于受疫情影响,为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国元信托申请该笔信托贷款到期后延期 3 个月,
同意用公司房产继续为该笔业务延期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抵押物为: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3 号楼-1 至 5 层 101 房产(不动产权证号:
京(2016)海淀区不动产权第 0075869 号)及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1
至 5 层 101 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京(2016)海淀区不动产权第 0078230 号)。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