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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9-04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8-097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东制药”或“公司”)

接到公司董事董迷柱先生、监事李仁虎先生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及相关信息

      公司董事董迷柱先生、监事李仁虎先生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成交均价    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金 增持后持有 增持后占总
 姓    名
              (元)      (股)   额(元) 数量(股) 股本比例(%)
 董迷柱         3.739       30,600   114,413 1,708,156       0.1644
 李仁虎         3.745       23,100     86,509   845,056      0.0813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既定战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

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基于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

市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坚定投资者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

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有关事项声明:董事董迷柱先生、监事李仁虎先生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持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6、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自本次增

持事实发生之日起,视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

    8、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