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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0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北京时间 10:30 分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二
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和了解相关拟聘任人
员的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等情况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韩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郑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匡理鹏先生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
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
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和了解拟聘任人员的
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等情况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周建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
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建国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   阳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海银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