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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07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7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
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
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
款”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
款”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将“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自“其他收益”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项目后,由利润表减项变为利润表加项(损失以“-”号填列)。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9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列
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或合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并利润表上年同期影响金额
           原因
                                                              (元)

                                     应收账款             2,112,533,622.90

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         应收票据              65,957,528.00
    和“应收账款”项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178,491,150.90


                                     应付账款              307,360,033.25

公司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         应付票据              267,995,404.00
    和“应付账款”项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75,355,437.25

将“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自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7,512,385.82
“其他收益”项目前下移至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
后,由利润表减项变为利润
表加项(损失以“-”号填      资产减值损失                   7,512,385.82
          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