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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秀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7-06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经理等高
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经了解相关人员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其工作经历、职业素养和职业操
守等,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3、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卢秀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赵庆忠先生、周
崇明先生、张祥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肖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高迎女士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张佰恒     邢俊霞    徐莉

                                                2018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