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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秀强股份:2018年1-6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秋璟)2019-04-26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6 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秋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8 年 1-6 月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本人参加
公司董事会会议共 5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
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所有议案都经过了仔细的审核和客观谨慎的思考,积极参与
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
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上半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
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                                                                            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类型
2018 年 2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终止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
                                                                                     同意
月 26 日    第二十一次会议   撤回申请文件
2018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
                                                                                     同意
月 19 日      二十二次会议   技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增资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同意
                              担保情况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同意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同意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
                                                                                     同意
 2018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第   度担保
  月 23 日     二十三次会议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苏童梦幼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
                                                                                     同意
                              供授信额度担保
                              关于 2018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同意
                              关于 2018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同意
                              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关于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同意
                              况及周崇明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2018 年 5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同意
月 18 日     二十四次会议

 2018 年 6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月 15 日     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本人认为,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
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18 年度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积极主动熟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发放程序,对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和方案提出合理
化建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8 年度参加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计划、募集资金使用、年度报告、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
进行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
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并要求会计师事务
所对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事项随时保持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18 年度参加了提名委员会,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上半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参加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
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提出有效的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各项信息的披露工作;
    3、在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的基础
上,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
作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
加公司、保荐机构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18 年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2、2018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2018 年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 2018 年上半年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
表示衷心的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吴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