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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秀强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邢俊霞)2019-04-26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邢俊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共 10 次,列席了 4 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本人虽然因故未能亲自出席,但会前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并
就相关事项与有关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形式进行反复沟通,站在客观独立的立场
上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意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
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 2018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                                                                     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类型
 2018 年 2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终止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
                                                                                      同意
  月 26 日   第二十一次会议   撤回申请文件
 2018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
                                                                                      同意
  月 19 日     二十二次会议   技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增资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同意
                              担保情况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同意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同意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
                                                                                      同意
 2018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第   度担保
  月 23 日     二十三次会议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苏童梦幼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
                                                                                      同意
                              供授信额度担保
                              关于 2018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同意
                              关于 2018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同意
                              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关于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同意
                              况及周崇明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2018 年 5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同意
  月 18 日     二十四次会议
 2018 年 6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月 15 日     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2018 年 7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月5日          一次会议
 2018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同意
  月 10 日       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同意
 2018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   担保情况
  月 24 日       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同意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018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童梦幼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同意
 月 10 日        四次会议     剩余 34.73%股权暨关联交易

    本人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
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18 年度召集并主持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计划、募集资金使用、季报等事项进行
审议,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并督促相关人员进行
修订,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本人作为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
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就
相关事项进行及时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的变
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特别是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献言献策。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参加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
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真实、及时、完
整地完成各项信息的披露工作;
    3、依法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决议
执行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能够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
会议,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对审议事项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
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
加公司、保荐机构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18 年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2、2018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2018 年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八、2019 年工作重点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
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 2018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
示衷心的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邢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