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9-11-06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编号:2019-050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9 年 10 月 25 日,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
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
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