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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秀强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9-11-06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编号:2019-050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9 年 10 月 25 日,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
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
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