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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秀强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2020-02-19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玻璃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其他新能源汽车厂商尚未推出同类产
品,若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市场推广进度未达预期,可能会造成公司新产品出货量不达预

期,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特斯拉不是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直接客户,公司充电
桩玻璃产品的订单由特斯拉指定厂家下达,该厂家做成合格成品后供应给特斯拉,公司不属
于特斯拉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一级供应商。

    2、公司目前尚未完成特斯拉太阳能屋顶玻璃的工程认证,能否接到特斯拉太阳能屋顶订

单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太阳能屋顶玻璃产品的客户仅有特斯拉一家,单一客户依赖性较大,
如果未来特斯拉该项目市场拓展未达预期或者上述产品市场供求发生变化,可能会造成公司
新产品产能利用率不达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完成教育资产交割,教育资产交割后,公司不再享有与标
的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涉

及在线教育业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年2月15日,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36号《关于对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
公司的问询函》,本公司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问询函的有关问
题回复如下:

    1. 关于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项目。根据回函,你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份开始

批量生产供货,公司将生产的充电桩用玻璃产品供应给特斯拉指定厂家,由该厂家做成合格
成品后供应给美国特斯拉,目前订单量约一万片每月。

   (1)请结合公司合同签订情况、同行业竞争对手情况等,补充说明你公司为“美国特斯
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国内唯一供应商”的依据及来源,相关表述是否真实、准
确,公司是否属于特斯拉一级供应商,是否直接参与特斯拉上海项目,是否涉及核心技术及
核心零部件的生产;

   公司回复:

   目前,市场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使用的材料多为塑料等材质,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表面由玻璃取代塑料为最新应用,产品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根据公司与客户的沟通,应用
玻璃材质的充电桩产品为客户产品创新,还未在终端产品中大规模启用,客户在国内尚未开
发其他供应商。此外,根据公司了解的情况,目前使用玻璃材质的充电桩不属于主流产品,
市场上其他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尚未开始大规模应用。

   特斯拉不是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直接客户,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订单由特斯拉指定
厂家下达,该厂家做成合格成品后供应给特斯拉,因此公司不属于特斯拉充电桩用玻璃产品
的一级供应商;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直接参与特斯拉上海项目,也不涉及特斯拉上海项目核
心技术及核心零部件的生产。

   (2)请按月列示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 月公司特斯拉充电桩业务销售的产品种类和
名称、销售量、毛利率、总收入占比情况,并请结合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主要产品类型、
市场占有率、公司获取订单等情况充分提示该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充电桩玻璃业务销售收入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19/10       2019/11       2019/12         2020/1

   充电桩玻璃销售收入         11.69         13.83         44.13           76.29

      公司销售收入           8,498.25     10,310.12      10,434.96      11,988.18

          占比                0.14%         0.13%         0.42%          0.64%

   公司充电桩玻璃业务销售量及占比如下:
                                                                       单位:平方米

        产品             2019/10          2019/11        2019/12         2020/1
  充电桩玻璃销售量              61              72               232                 404

     公司销售量             1,020,954        1,302,306         1,314,289        1,459,148

        占比                 0.006%           0.006%            0.018%           0.02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表面由玻璃取代塑料为最新应用,目前仅有一个分类,产品名
称为充电桩玻璃产品。目前该产品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根据公司了解的情况,其他新能
源汽车厂商尚未推出同类产品,若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市场推广进度未达预期,可能会造
成公司新产品出货量不达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 年一季度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订单量约每月 1 万片,根据客户的需求规划及公司产
能情况,预计 2020 年全年充电桩玻璃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占公司全年销售收入 1%—2%,不会
对公司 2020 年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此外,目前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销售客户仅有一家,单一
客户依赖性较大,公司未来需要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如果未来公司市场拓展进度未达预期,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关于太阳能屋顶业务。根据回函,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开始介入特斯拉太阳能屋顶项
目,已经完成初步样品确认,尚未取得批量订单。

    (1)请详细说明特斯拉太阳能屋顶产品样品确认至量产阶段的具体研发流程、审批程序、
平均周期,以及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

    公司回复:

    研发流程:


 接到太阳能屋顶玻璃产品的图纸           跟客户沟通图纸主要信息(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



                                            结合公司现有工艺技术及设备生产合格样品



    审批流程:
 样品数据符合图纸要求               样品发送给客户             客户确认样品合格



                              接订单批量生产             小批量生产的工程认证合格



    目前进展:公司已向客户提供样品且数据结果符合客户要求,目前正在按照客户要求准
备工程认证样品。

    平均周期:公司正在按照客户要求准备工程认证样品,预计 6 月份可以认证结束并接到
客户批量订单。目前批量生产产品的生产线仍在建设中,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产品生产线所
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仍未复工生产,可能会导致产品生产线建设周期延期。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2)你公司正在建设太阳能屋顶玻璃一期生产线,生产线将于 2020 年 5 月建设完成。
请结合前述太阳能屋顶玻璃生产线占地面积、产能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核心技术储备等,
详细说明未来获取特斯拉太阳能屋顶玻璃量产订单的可行性与可实现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正在建设太阳能屋顶玻璃一期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 5,400 平方米,规划产能为每周

生产 100 个房顶的太阳能屋顶玻璃。

    太阳能屋顶玻璃的工艺流程:


             玻璃原片    预处理          切片         磨边                后道加工



                                                      入库         包装              检验



    核心技术储备:

    公司从事玻璃深加工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拥有坚实的技术基础及
稳定的研发团队。截至 2019 年末,公司累计获授发明专利 21 项,实用新型专利 21 项,拥有

研发成员 183 人,其中太阳能屋顶玻璃产品研发团队共有 24 名成员,团队长期专注于太阳能
玻璃产品的研发和改进。
    未来获取特斯拉太阳能屋顶玻璃量产订单的可行性与可实现性:

    太阳能屋顶玻璃产品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均为公司技术强项,太阳能屋顶玻璃产品所涉及
的核心技术工艺,公司已经在现有的多个玻璃深加工产品中成熟应用。近日公司与客户就太
阳能屋顶玻璃项目初步达成一致,特斯拉将给公司一定量的太阳能屋顶玻璃的订单,用于批
量生产前的工程认证。

    预计 2020 年全年太阳能屋顶玻璃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占公司全年销售收入 1%—3%,不会

对公司 2020 年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此外,公司太阳能屋顶玻璃产品的客户仅有特斯拉一家,
单一客户依赖性较大,如果未来特斯拉该项目市场拓展未达预期或者上述产品市场供求发生
变化,可能会造成公司新产品产能利用率不达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关于教育资产情况。

    (1)请说明公司教育资产交割的具体时间及截至目前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与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投资”)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签署了
《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将幼儿教育业务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出售给新星投资,《资产转让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生效之日后
的第五日为标的资产的交割日。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2019 年 6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幼儿教育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
《资产转让协议》约定,2019 年 7 月 3 日为标的资产的交割日。截至目前,新星投资已按《资
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对价款。

    (2)结合近两年公司幼儿教育业务经营情况、营业收入、盈利能力等,针对公司是否涉
及在线教育业务及对公司业绩影响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幼儿教育业务主要从事包括经营直营幼儿园实体、幼儿园运营管理服务输出、幼教师资
培训等业务,业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导入、协助团队及体系建设、省优市优验收工
作指导、招生指导、家长工作指导、特色课程使用、名师送教送培、网络平台等。

    近两年公司幼儿教育业务的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份                2018 年                     2017 年
 教育产业
                 金额       占公司比重     金额        占公司比重      金额        占公司比重

 营业收入    11,094.13        16.26%     20,496.53          14.63%   13,728.88          9.96%

 营业利润    1,264.82         14.36%     -14,026.28         65.21%   2,494.11           24.73%

  净利润     1,047.45         13.70%     -14,075.68         60.38%   1,696.28           15.30%


    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完成教育资产交割,教育资产交割后,公司不再享有与标的资

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因此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涉
及在线教育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是否存在以互动易平台替代临时公告的情形、前期直通公告是否存在选择性披露
情形、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是否需要进行补充更正。

    公司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特斯拉、特斯拉指定

厂家的业务合作事项未达到应以临时公告披露的标准。公司依据《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在经过认真核实后对投
资者提问做出回复。公司不存在以互动易平台回复替代临时公告的情形,前期在互动易及直
通公告中未能充分披露相关项目风险,拟补充进行特别提示,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

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 6 个月内是否存
在减持计划,并向我部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20年2月16日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逐一进行询问及核查,回复结果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1个月内不存在买卖“秀强股份”股票的行为,也不存
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

   公司目前暂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来减持的意向。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有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

   除上述已说明的事项,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