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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中数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2-30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九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暂时代行公司总裁职责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总裁
李晓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长
代行总裁职责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我
们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吉红先生暂时代行总裁职责,直到董事会聘任新的总裁为止。
    2、《关于聘任叶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兼任副总裁的议案》,由于公
司原董事会秘书于 2014 年 4 月辞职,董事会秘书一直由公司董事长临时兼任。
考虑到该职务重要性和专业性,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叶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叶建国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任职资
格。截至审阅叶建国先生的履历等材料之日,叶建国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也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且近五年
内未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条件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董事会秘书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
聘任叶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
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条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叶
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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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魏劲松                   王典洪                      张敦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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