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04-09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中数控
股票代码:3001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瑞富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 号友谊宾馆 6243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22 号中科大厦 130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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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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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7
第七节备查文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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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瑞富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华中数控 指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瑞富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 号友谊宾馆 62431
法定代表人:李凤翔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投资;研究、开发高新
技术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自 2000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3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1652931
组织机构代码:72261462-9
税务登记号码:110108722614629
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旺和祥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00 64%
北京创业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500 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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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居住地 国家居留权
法定代表人
李凤翔 男 中国 北京 否 无
董事长
张钧翔 男 董事 中国 西安 否 无
朱达山 男 董事 中国 深圳 否 无
李静 女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无
李琦 女 监事 中国 长沙 否 无
史绍军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无
李凤翔 男 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资金。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少
其持有的华中数控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中数控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中数控的股份数量为742万股,占
华中数控总股本的6.88%,其持有华中数控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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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权益限制。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4年3月4日至2015年4月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华中数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8.73万股,减持比
例为2.3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华中数控5%以上股份
的股东。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股) (万股) (%)
北京瑞富时代投 集中竞价交易 2014年3月4日 23.43 12 0.11%
资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4月8日 27.95 366.73 2.27%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信息披露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义务人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2 6.88% 728.27 4.50%
北京瑞富时代 其中:无限售条件
742 6.88% 728.27 4.50%
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数情况如下(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文件,公告文件编号为2012-077、
2013-003、2014-015):瑞富时代于2012年12月21日、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瑞富时代于
2013年1月18日、1月21日、2月22日和2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21.4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瑞富时代于2013
年2月27日至2014年2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股份139.89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
注: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
瑞富时代持有公司股份数由730万股增加到109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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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集中交易买卖华中数控股份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瑞富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凤翔
签署日期:2015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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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科技大学科技园
股票简称 华中数控 股票代码 30016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
北京瑞富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务人注册地 号友谊宾馆 62431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7,420,000 股 持股比例:6.88%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7,282,728 股 变动比例:2.38%
数量及变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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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瑞富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凤翔
签署日期:2015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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