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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中数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3-16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回购人的独立意见
    除回购人调整外,公司本次拟签署的相关回购条款基本不变。目前,泉州嘉
华与创鑫科技的经营情况正常,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创鑫科技签署《回
购协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控制本次交易的风险。本次回购人的调整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回购人的调整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
次回购人调整事项。
    二、关于聘任田茂胜先生为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田茂胜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规定的情况,其
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对上述聘任事项表示同意。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敦力                     朱永平                   杨   鹏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