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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中数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1-14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向子公司武汉新威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奇”)提供
借款暨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新威奇为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公
司本次向其提供借款,有助于缓解其流动资金需求,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公
司整体发展。本次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由新威奇通过资产抵押,新威奇
管理层以个人所持股份抵押方式向公司提供担保,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 鹏    王典洪   朱永平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