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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曼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监事减持计划进展公告2017-09-30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监事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2017 年 6 月 9 日,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
致行动人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希旭投资”),
以及公司监事李建军女士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计划自 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
量不超过 9,280,000 股公司股份。公司监事李建军女士计划在上述期间内减持数
量不超过 35,156 股公司股份,因公司监事李建军女士是通过希旭投资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其减持是通过希旭投资进行减持,希旭投资的计划减持数量包含李建
军女士的计划减持股数。具体详见 2017 年 6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 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 监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
2017-048)。

    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希旭投资以及李建军
女士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
至 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
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以及公司监事李建军女士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已过半,现就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自 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17 年 9
月 29 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
行动人希旭投资,以及公司监事李建军女士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

    三、其它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希旭投资,以及公司监事李建军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实施减
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2、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希旭投资以及李建军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