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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曼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1-13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公 司 董 事 会 已 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17-084)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77,843,66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50.88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6 人,所持股份 177,843,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0.8837%;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 0 人,所持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以
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0000%。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列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77,843,6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
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77,843,6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
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77,843,6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
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中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7,843,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彭素球和周百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