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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曼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周玉华)2019-04-2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周玉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18年10月22日担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以来,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0             0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
的审核,并确认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
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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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第四届董事
   2018 年 10 月
                   会第一次(临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2 日
                   时)会议
                   第四届董事     1、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权股票期权的独立
   2018 年 12 月
                   会第二次(临       意见。                                 同意
   21 日
                   时)会议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分别出席了两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018年任职期内主要履行
如下职责:

    (一)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
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二)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委员会
议,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进行提名并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积
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了解公司的
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战略研讨活动,就公司未来行业
的发展趋势、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四、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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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员工工作状况及现场管理制度,通过微信、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每天关注公司股票动态及其他相
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证
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积极学习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深化
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身
份和履职的独立性,不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影响。关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合法召集、召开及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五、其他工作
   (一)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度任期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
    展望 2019,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努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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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周玉华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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