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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新材: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展期的公告2018-01-25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9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快控股子公司Krest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澳洲KRS公司”)
经营拓展及产能建设进度,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圣泰戈(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向澳洲KRS公司提供额
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该事项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二年有效,资金支持的期限截止为2019年2月23日。为继续支持KRS公司的发
展,公司决定将上述资金支持展期到2019年12月31日,本次资金支持展期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 展期资金支持事项概述
    (一)展期资金支持的主要内容
    1、提供资金支持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圣泰戈(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2、接受资金支持方:公司控股子公司澳洲KRS公司(通过圣泰戈(香港)
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84.35%股份)
    3、资金支持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
    4、资金支持期限:资金支持展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5、资金占用利率: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以实际提供资金时的市场
利率计算。
    6、资金的用途:经营拓展及产能建设,必要时也可用作流动资金补充。
   (二)展期资金支持的审批程序
    澳洲KRS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4.35%的股权,公司对其财务、
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有关制度,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该事项。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资金支持方的基本情况
      (一)接受资金支持方的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Kresta Holdings Limited
      成立时间:1955年6月17日
      控股股东: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380 Victoria Road Malaga WA 6090
      注册资本:1,289.22万澳元
      董事会主席:卢先锋
      经营范围:该公司为澳大利亚领先的窗帘的制造商及销售商,是澳大利亚制
 造和销售垂直百叶窗的领先企业。该公司有多家工厂,主要制造卷帘、垂直百叶
 窗、窗帘以及遮蓬的,生产及采购主要集中在西澳大利亚,且市场和销售主要通
 过连锁网点的形式遍布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二)接受资金支持方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会计期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6年1-12月   23,354.25   14,475.18      8,879.07   41,833.54    -522.07    -407.47
2017年1-6月    21,261.06   13,042.06      8,219.00   19,727.16   -1,390.98   -979.04



      (三)接受资金支持方的股权结构情况
      本公司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圣泰戈(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澳洲KRS公司
 84.35%的股权,其他15.65%股权为其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
      三、提供资金支持的原因
      (一)提供本次资金支持的原因
      为加快控股子公司澳洲KRS公司经营拓展及产能建设进度,特决定实施本次
 资金支持。
      (二)提供本次资金支持的风险
      澳洲KRS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整体资信情况良好,2017年6月30日的资产
 负债率为61.34%,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将进一
 步加强对澳洲KRS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以实际提供资金时的市场利率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展期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澳洲KRS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展期,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
和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
对控股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澳
洲KRS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
监督,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款项的
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为控股子公司澳洲KRS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展期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展期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澳洲KRS
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澳洲KRS公司提供临时
资金支持展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控
股子公司进行资金支持展期。
    本次资金支持展期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
对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展期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展期的事项。
    六、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为0,无逾期的对外借款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