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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新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2018-06-25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 2018-04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新材”)拟向宁
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弘业”)出售所有资产、负债,
前述拟出售的负债不包括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先锋新材向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开心投资”)和圣泰戈(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圣泰戈”)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先锋弘业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交易对价;
先锋新材将其出售资产、负债所收到的部分价款向香港四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明投资”)增资,增资后先锋新材持有四明投资 51%的股权,同时公司
拟购买宁波梵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
    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的议案,并在 2017 年 12 月 28 日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了《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文件。
    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2018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关
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同日召
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并且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了上
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
展的公告》。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
告》。
       公司正积极做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准备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
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者成就后,公司将第一时间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
工作。
       一、截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日之前,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已完成的工作
       (1)公司收到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及澳大利亚财政部长关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中间接收购 Moon Lake 股份的相关批准文件;
    (2)公司收到了 Rabobank 对 Moon Lake 控制权变动的不附条件的书面同意
书;
       (3)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先锋新材以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
四明投资 51%的股份相关事宜在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的备案手续;
    (4)出售非股权类资产的梳理。
       二、公司仍在准备相关工作但尚未满足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先决条件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先锋新材以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四明投资
51%的股份相关事宜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或相应地方发展改革委员会的备案
手续;
   (2)先锋新材向境外支付用于取得四明投资控股权的交易价款完成中国国
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外汇登记手续;
   (3)本次重组涉及的先锋弘业或其指定的承接方受让香港圣泰戈 100%股
份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境内企业对境外投资的相关行政审批或备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实施完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的审批风险;本次
交易可能被取消或终止的风险;本次拟出售非股权类资产债务转移风险;员工安
置的风险;经营风险;整合风险等(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的《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实施工作,并及时、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
告,直至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