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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新材: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19-04-30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1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从股东长远利益和公司发展考虑,拟定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
润为119,469,087.09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574,009.64元,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2,895,077.4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
展需要,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历来积极进行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章
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经统计,公司最近三年利润
分配及现金分红情况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考虑到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需要和发展需求,董事会拟定公司2018年度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8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
要,以及内生产能增长和外延式发展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今后,公司将一如既
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
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
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充分结合了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
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提出
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