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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新材: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3-25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 2020-035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
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
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9 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4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 8 号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
    决议类型                              议案内容
                 序号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的议
    特别决议      1
                        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的议
            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 年 4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 8 号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0 年 4 月 3 日 17:00 前送达
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 8 号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31512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
话登记。传真:0574-88003131。
    4.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熊军、焦贺
莲 ; 联 系 电 话 : 0574-88003135 ; 联 系 传 真 : 0574-88003131 ; 电 子 邮 箱 :
jiao_hl032628@163.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163” ,投票简称为“先锋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的议
           案》                                               √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宁波先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行使表决权。本授权
  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股票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的
 1
       议案》




  注意事项:

       对所列议案之“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可选择一项,用“√填写, 多填、少填或

  涂改均视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