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西安通 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相关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关于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出售 4 部钻机等相关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 效率,同时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完井作业服务。出售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为基础,交易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事宜。 独立董事:曾一龙 赵超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