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源石油 股票代码:300164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国桉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1号人寿壹中心A座13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2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 源石油”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源石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本次权益变动系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陕西民营发展基金”、委托方”或“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34,127,777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桉先生(以下简称“受托方”或“乙方”)行使。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方、乙方 指 张国桉 通源石油、公司 指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 陕西民营发展基金、委托方、甲方 指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本次变动 指 委托投票权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准则15号》 指 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张国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610403************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的一致关系 张国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615,217股,占公司总股本17.06%;张国桉 先生配偶蒋芙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93,511股,占公司总股本0.49%;张国桉先 生通过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金润35号单一资金信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64,504股,占公司总股本1.61%。张国桉先生、蒋芙蓉女士和国民信托有限公 司-国民信托金润35号单一资金信托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8,373,232股,占公司总股本19.15%。张国桉夫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发挥省级财政、国有金融资本运营平台的引领作 用及国内头部券商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和市场化运营机制,由陕西省政府投资引 导基金、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陕西民营发展基金。陕西民营发展基金通过认购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份,助力公司聚焦主业,做大做强做精,同时化解当前公司控股股东面 临的阶段性流动性风险,实现“轻装上阵”,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 本次签署《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是陕西民营发展基金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后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愿意选择与公司经营理念相契合,并认同公司 未来发展价值。陕西民营发展基金将持有的公司 34,127,777 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 张国桉先生行使,以稳定张国桉先生对公司的控股地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 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加或减少其在通源石油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表决权委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桉先生与 陕西民营发展基金签署了《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陕西民营发展基金将其持有 的34,127,77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4%)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 权、参会权等权利全权委托给受托方张国桉先生行使,张国桉先生同意接受委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国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615,217股,占公司总股 本17.06%,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98,373,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 陕西民营发展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4,127,777股,占公司总股本6.64%,拥有公司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4,127,777股,占公司总股本6.64%。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国桉先生与陕西民营发展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张国 桉先生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32,501,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0%;陕西民营发展基金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2月29日,陕西民营发展基金与张国桉先生签署了《股东表决权委托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作为甲方所持通源石油34,127,777股股份(“授 权股份”)的唯一、排他的代理人,全权在委托期限内,按照《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行使各项股东提案及表决权利(“委托 权利”)。自本协议签署日起,上市公司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 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授权股份的数量应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除权除 息规则作相应调整。 2、甲方授权乙方就授权股份行使的委托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股东权利: 7 (1)行使股东提案权,提交包括提名或推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在内 的股东提议或议案; (2)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与股东大会有关的事项; (3)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 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法律规定和上市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 3、本协议项下委托权利的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 本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终止日止,本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终止日以下列情形中孰 早发生者为准: (1)双方对解除或终止表决权委托协商一致并书面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再持有任何授权股份。 (3)甲方根据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4、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且经甲方书面告知后10日内未能及时纠正, 甲方有权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项下的授权股份委托为全权委托,受托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 内依法行使委托权利;对受托方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甲方 均予以认可。 6、甲方兹确认,乙方在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时,无需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 7、本协议项下的授权股份委托期限内,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再委托 任何第三方行使表决权或同意与任何第三方采取一致行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615,21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7.0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65,245,3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74.47%。 五、其他相关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国桉先生现为公司董事长,不在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公 司任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 3 8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是否有不良 姓名 职务 股份种类 (股) (%) 诚信记录 张国桉 董事长 普通A股 87,615,217 17.06 否 任延忠 董事、总裁 普通A股 5,261,178 1.02 否 董事、董事 会秘书兼主 张志坚 普通A股 4,939,958 0.96 否 管财务副总 裁 曾一龙 独立董事 普通A股 0 0 否 赵超 独立董事 普通A股 0 0 否 张百双 监事会主席 普通A股 566,306 0.11 否 刘亚东 监事 普通A股 0 0 否 李少伟 监事 普通A股 0 0 否 张春龙 常务副总裁 普通A股 16,469,555 3.21 否 姚志中 副总裁 普通A股 200,000 0.04 否 徐波 副总裁 普通A股 150,000 0.03 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亦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19年12月19日,张国桉先生与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 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君君彤西安高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签署了《关于通源石 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双方同意张国桉先生将其持有的通源 石油股票无限售流通股27,35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6.06%)通过协议转让的 方式转让给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30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1月8日,陕西民营发展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张国桉先生通过 国民信托有 限公司- 国民信 托金润35号单一 资金信托 间接持 有的公司 股份 9,024,04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资料; 2、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国桉 签字: 日期:2020年3月2日 12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西安市 称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通源石油 股票代码 300164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张国桉 西安市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 有无一致行 增加 □ 减少□不变,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 动人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权益变动方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表决权委托) (请注明) 13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披 露 前 持股数量: 87,615,217 股 拥有权益的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比例: 17.06% 占上市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98,373,232 股 比例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 19.15%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 持股数量: 87,615,217 股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持股比例: 17.06%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132,501,009 股 动比例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 25.80%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14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不适用 □ 批准 15 (本页无正文,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 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国桉 签字: 日期:2020 年 3 月 2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