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16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
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相关规定。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应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黎桥先生、李小平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吴照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肖廷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汪年俊 李廉水 周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