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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瑞仪器:关于收到昆山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0-01-17  

						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20-006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昆山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仪器”或“公司”)近日收到
昆山海关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昆关缉违字{2020}0002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违规事实


    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委托昆山新宁报关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昆
山海关申报进口一票货物,报关单号为 232520171257166590。货物申报品名为
光谱仪的光能检测模块,数量 50 个,总价 95550 美元,毛重 8.16 千克,净重 l
千克,税则号列为 90229090.90,随附发票编号为 A21026。经查验,上述进口货
物实际总数量为 300 个,其中 250 个未申报。


    经查,公司上述货物的供应商为美国 Amptek 公司,双方签订年度采购协议,
以订单形式分批次采购,分别经由美国、中国的货运公司 DHL 办理货运代理业务,
公司按照随货发票向海关申报清关。公司在该批货物进口报关前,收到供应商美
国 Amptek 公司提供的提单,提单上显示包含两张发票,发票编号分别为 A21026、
A21027。公司向海关申报上述货物前,与货运公司 DHL 中国方的工作人员确认了
货物金额,申报时按照与 DHL 中国方确认过的金额提供了随附发票,编号为
A21026,与供应商提供的提单上的发票编号 A21026、A21027 不一致。A21027 发
票由于美国 DHL 的工作疏忽而丢失,申报前未提供给公司。


    公司上述数量申报不实的行为影响了国家税款征收。经计核,本案货物价值
人民币 4157418.63 元,漏缴税款人民币 805202.35 元。
       2017 年 12 月 28 日,昆山海关依法收取公司担保金人民币 100 万元。


       二、处罚决定


       公司作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进口货物数最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本案中,公司缴纳了足额担保金,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
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 40.2 万元。


       公司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
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
达之日起 60 日内向南京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三、整改措施及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昆山海关审核发现的问题,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地措施,进行了认真整
改,使问题及时得到纠正。


       1、规范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货运物流公司、代理报关行)的行
为,监督和复核相关单证各项信息(包括品名、数量、单价、单重、总重等)。


       2、 要求公司关务人员认真核对报关资料,在确保准确无误以外,在收到纸
质正式报关资料后必须再次确认需要向海关申报的数据是否正确,然后提交报关
行向海关申报。


    3、 强化报关单据复核流程,在关务工作人员核对完数据后,再由关务主管
进行复核。


    4、 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缴纳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的 40.2 万元罚金。


    上述情况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第(八)
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不触及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规范公司进出口申报的行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