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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国信: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05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7-060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了董事会成
员。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4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董
事 6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根据

该通知的要求,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收到的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

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

报。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

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1
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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