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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国信: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6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8-036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7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了监事会成员。会议
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监
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常志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
监事会同意选举常志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其个
人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
    附件: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常志刚: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曾任四川省农业信息中心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2005
年至今,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应用软件研发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
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常志刚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