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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国信: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26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9-017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2019 年 5 月 17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7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 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7
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9 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7.00                                                           √
                     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8.00                                                           √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00                                                           √
                     的议案》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
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9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1:30 前送达公司
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7 层证
券事务部,邮编 100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8:00)
                   2019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8:00)
    3、登记地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璐
    电 话:010-64392089
    传 真:010-6439898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7 层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65166,投票简称: 国信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 15:00,结束时间
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00                                                   √
            薪酬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8.00                                                   √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9.00                                                   √
            动资金的议案》
    注:1、表决意见栏中“同意”、 “反对”、 “弃权”只可选择一项,用“√”填写,多填、

少填或涂改均视为废票;

    1、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3、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受托人是否可按
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4、委托日期和有效期限:2019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
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