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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国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9-050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监事会成员。本次会议
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东方
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志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审核
意见为:
    (1)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
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