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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达信息: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2020-03-26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5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 5%以上股东上海
万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豪投资”)管理人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发来
的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19)沪 7101 破 70 号之二《公告》,
原定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 14 时在法院第十九法庭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受
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而取消,法院决定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4 时
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万豪投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披露《关于法院受理公司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申请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8),万豪投资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
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裁定受
理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披露《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53),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根据万豪投资的申请裁定受
理万豪投资破产清算议案,并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指定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作
为万豪投资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 14 时在上海铁路
运输法院召开。


    二、进展情况
    法院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发布(2019)沪 7101 破 70 号之二《公告》,法院
根据万豪投资的申请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裁定受理万豪投资破产清算一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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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指定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为万豪投资管理人。法院原定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 14 时在法院第十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受到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而取消。法院决定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4 时以网络
会议方式召开万豪投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方式请联系万豪投资管理人负责
人:吴律师;联系电话:021-62496040*851。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万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00,588,800 股,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17.15%。公司现第一大股东为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万豪投资进入破产程序后,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万豪投资管理人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铁路运输法院(2019)沪7101破70号之二《公告》。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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