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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4-10-24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泽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美霞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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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947,239,846.38                 1,563,079,979.42                        2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1,206,123,085.55                     864,717,963.43                      39.48%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3.6999                           3.0828                       20.02%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19,052,273.36                      34.21%           524,462,120.85               1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3,685,528.48                    190.71%           17,167,122.92              282.24%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1,981,499.70              238.11%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1288            218.80%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88                   197.58%                    0.0612            304.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88                   197.58%                    0.0612            30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                    196.33%                    1.97%             294.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16%                    90.68%                     -1.74%              2.59%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943,566.8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644,220.4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82,651.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5,896,078.5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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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543.05

合计                                                                 32,394,903.7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作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竞争优势。高分子发泡行业技术竞争的核心在于对发泡的
配方工艺和总体生产工艺流程的掌握,这些核心配方、工艺及技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至关重要。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
业内企业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争夺在所难免。如果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核心技术外泄,将会影响公司在高分子发泡行业
的技术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带来的技术外泄风险。
对此,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整体培养计划,采用公平的竞争晋升机制等
措施,有效的吸引和稳定人才,加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市场领先地位。
2、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可能引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已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运营良好,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今后,随着公司高分子结构泡沫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公司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将对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和协调能力提出较
高的要求,公司现有的管理架构、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若不相应进行调整,将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公司面临能
否建立与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和管理团队,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增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控制管理风险的发生。
3、新产品研发的风险
技术创新和产品不断的更新换代,是公司成立以来规模迅速扩大的重要因素。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一般要经过技术和工艺积
累、实验室实验、检测、技术和工艺调整、中试和规模生产的过程。由于高分子发泡材料,特别是高分子结构泡沫材料对产
品的质量、性能和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对产品的研发、生产的工艺设计要求较高,公司研发过程中需投入大量的人员和资
金,新产品的研发成本较高。公司受研发能力、研发条件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这种风
险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按计划开发新产品,或者开发出来的新产品在性能、质量和成本损耗方面不具有竞争优势,进而影响公
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对此,公司建立了有效的研发机制、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扩充核心研发人员,保证了公司具备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
4、境外经营风险
加快拓展境外市场、推动公司国际化发展步伐,是本公司的重要发展战略。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外投资,获得海外公司复
合材料发泡行业内领先的技术、产品、品牌和渠道,研发能力、高端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拉大公司与竞争对手
的领先优势,同时实现公司的全球市场战略布局,完善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的营销渠道,加强公司在全球的品牌影响力,逐
渐实现成为在复合材料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战略目标。但境外经营受地缘政治、所在国政策及国际化人才培养、管理能力等
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一定风险。
对此,公司加强国际化人才引进,积极消化、总结境外业务拓展经验、教训,在公司制度、规范层面加强对境外业务管控,
并严格执行。同时,公司在境外业务拓展和境外具体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所在地区政策、法规及相关习惯,以弱化境外经
营风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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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06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吕泽伟             境内自然人          12.24%        39,916,614        29,937,460 质押                 12,500,000

吴海宙             境内自然人          12.24%        39,916,614        29,937,460 质押                 29,880,000

孙剑               境内自然人          12.24%        39,911,614        29,933,710 质押                 21,520,000

徐奕               境内自然人           6.00%        19,564,946        15,783,709 质押                  4,920,000

杨志峰             境内自然人           5.43%        17,703,922        17,703,922

高琍玲             境内自然人           3.36%        10,949,132        10,949,132

霍建勋             境内自然人           1.25%         4,073,100         2,000,000

镇江新光股权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7%         3,501,286         3,501,286
合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
丰晋信科技先锋     其他                 1.00%         3,256,429                  0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王建强             境内自然人           0.86%         2,800,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吕泽伟                                                                  9,979,154 人民币普通股          9,979,154

吴海宙                                                                  9,979,154 人民币普通股          9,979,154

孙剑                                                                    9,977,904 人民币普通股          9,977,904

徐奕                                                                    3,781,237 人民币普通股          3,781,23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
                                                                        3,256,429 人民币普通股          3,256,429
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建强                                                                  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0

魏秀兰                                                                  2,387,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87,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
                                                                        2,297,977 人民币普通股          2,297,977
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霍建勋                                                                  2,073,100 人民币普通股          2,073,100


                                                                                                                      5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
                                                                             1,9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80,000
晋信 2026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吕泽伟、孙剑、吴海宙于 2009 年 11 月 9 月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承诺:“协议各方
                                      同意在行使常州天晟董事权利、股东权利时,除资产收益权、知情权、股权处置权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将采取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同意在常州天晟重大问题决策上应事先沟通,取得一致意
明                                    见。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各方为常州天晟股东时均对其有法律约束
                                      力。” 杨志峰、高琍玲为夫妻关系,同为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
                                      实际控制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魏秀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如有)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387,000 股,合计持有 2,387,000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在任期间,每年
吕泽伟                 29,937,460                    0             0        29,937,460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在任期间,每年
吴海宙                 29,937,460                    0             0        29,937,460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在任期间,每年
孙剑                   29,933,710                    0             0        29,933,710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首发后个人类限
杨志峰                            0                  0     17,703,922       17,703,922                    2016-09-09
                                                                                         售

                                                                                                          在任期间,每年
徐奕                   15,783,709                    0             0        15,783,709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首发后个人类限
高琍玲                            0                  0     10,949,132       10,949,132                    2016-09-09
                                                                                         售

镇江新光股权投
                                                                                         首发后机构类限
资基金企业(有                    0                  0      3,501,286        3,501,286                    2017-09-09
                                                                                         售
限合伙)

                                                                                         首发后个人类限
张润发                            0                  0      2,600,000        2,600,000                    2015-09-09
                                                                                         售

华宝信托有限责                                                                           首发后机构类限
                                  0                  0      2,600,000        2,600,000                    2015-09-09
任公司                                                                                   售


                                                                                                                            6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在任期间,每年
宋越                 2,508,497   0           0       2,508,497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东海基金-工商
银行-东海基金-                                                   首发后机构类限
                            0    0    2,000,000      2,000,000                    2015-09-09
工行-鑫龙 59 号                                                  售
资产管理计划

                                                                 首发后个人类限
霍建勋                      0    0    2,000,000      2,000,000                    2015-09-09
                                                                 售

东吴证券股份有                                                   首发后机构类限
                            0    0     930,000         930,000                    2015-09-09
限公司                                                           售

东海基金-光大
                                                                 首发后机构类限
银行-鑫龙 48 号             0    0     600,000         600,000                    2015-09-09
                                                                 售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
银行-富春定增                                                    首发后机构类限
                            0    0     550,000         550,000                    2015-09-09
82 号资产管理计                                                  售
划

财通基金-工商
银行-财通基金-                                                   首发后机构类限
                            0    0     500,000         500,000                    2015-09-09
富春定增 3 号资                                                  售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公司-
                                                                 首发后机构类限
工行-杭州新天               0    0     500,000         500,000                    2015-09-09
                                                                 售
地集团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上海                                                    首发后机构类限
                            0    0     400,000         400,000                    2015-09-09
银行-龚晓岚                                                      售

财通基金-上海                                                    首发后机构类限
                            0    0     400,000         400,000                    2015-09-09
银行-李宏伟                                                      售

财通基金-兴业
                                                                 首发后机构类限
银行-白石复利 1             0    0     200,000         200,000                    2015-09-09
                                                                 售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
银行-财通基金-                                                   首发后机构类限
                            0    0      50,000          50,000                    2015-09-09
富春 62 号资产管                                                 售
理计划

                                                                                  在任期间,每年
钱斌                   44,174    0           0          44,174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合计               108,145,010   0   45,484,340    153,629,350         --                --



                                                                                                   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31.60%,主要原因系公司短期借款归还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100.00%,主要原因系短期投资产品到期所致;
3、应收票据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65.60%,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4、应收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39.00%,主要原因系公司货款尚未结算所致;
5、预付帐款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301.3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预付款增加所致;
6、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361.70%,主要原因系合同保证金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75.70%,主要原因系留抵税金减少所致;
8、在建工程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88.40%,主要原因系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9、商誉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2,369.10%,主要原因系收购合并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219.80%,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一项长期合作项目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39.20%,主要原因系调整所得税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64.30%,主要原因系工程预付款结算所致;
13、预收款项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1,192.80%,主要原因系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14、应交税费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64.60%,主要原因系应付税金增加所致;
15、应付利息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90.00%,主要原因系债券利息支付所致;
16、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2,541.80%,主要原因系收购新光环保应支付投资款所致;
17、资本公积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50.50%,主要原因系定向募集所致;
18、未分配利润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83.40%,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2014年1-9月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上升92.70%,主要原因系税金增加所致;
2、2014年1-9月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33.60%,主要原因系研发费、折旧费增加所致;
3、2014年1-9月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63.40%,主要原因系债券利息确认所致;
4、2014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31.40%,主要原因系天晟复合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5、2014年1-9月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1,233.50%,主要原因系非流动资产处置及科研补助获得所致;
6、2014年1-9月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3,608.10%,主要原因系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2014年1-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238.11%,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销售资金回笼较上年同期
增加所致;
2、2014年1-9月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3.33%,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光环保投资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2,446.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10%;营业利润-2,061.1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73.09%;利润总额为1,700.9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2.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6.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
长282.2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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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在结构泡沫材料领域,继续与行业内大型叶片制造企业进行紧密的合作,稳定并保持公司在国内风电叶片成
套芯材市场的占有率,以及进一步拓展在轨道交通和船舶行业结构泡沫材料的销售;软质发泡材料在原有的市场基础上,公
司进一步做强优势产品,扩大优势产品的市场规模及销售占比,凭借材料制造商的竞争优势,大力发展软质泡沫材料、结构
泡沫材料的后加工品业务。
此外,公司在上市后,公司产能、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故此公司积极寻找主营业务产业链上的发展机会,2013
年公司积极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配套募集资金购买了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在本报告期内
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且新增股份于2014年9月9日成功上市,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完成后,发挥了重组后的规模
效应和协同效应,优化拓展了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加大了公司产品进入轨道交通领域的比例,提升行业配套能
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降低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切实提升公司的价值。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环保”)100%股权,本报告期内标的资产过户手
续已全部办理完成,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5)。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通过事业部统一管理轨道交通车辆结构泡沫材料产品与声屏障产品等相关产品,有效地利用新光环保在
轨道交通领域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加大公司产品进入轨道交通领域的比例,完善公司在轨道交通行业的产品及服务链条,提
升行业配套能力。
鉴于本次收购事项在本报告期内已经完成,交易对方将履行新光环保2014至2016年的业绩承诺,即2014年、2015年、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3600万元、5800万元,预计公司的
盈利能力将显著增强,同时随着业务协同效应的体现和产业链整合效应的凸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
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类别                     项目名称               研发目标                进展情况

高分子软质发泡材料       EPDM减震垫             轨道交通                技术储备

高分子结构泡沫材料       PVC结构泡沫材料系列 风电,船舶等               部分产品生产,少部分
                         产品                                           研发中

                         PVC结构泡沫材料回收 建筑                       试生产
                         利用

                         PET结构泡沫材料        轨道交通,风电          大中试完成

                         PMI结构泡沫材料        军工,航天              大中试完成

                         超临界发泡             汽车、轨道交通、建材、大中试
                                                工业包装、食品包装等

                         聚酰亚胺(PI)软质泡 航空航天、战术武器、 中试
                         沫                   电子、通讯和舰船等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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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                    轨道交通车辆内装系统 轨道车辆内装市场             投产
                        开发
                        压敏胶及其制品研发       提高昊天压敏胶制品现 试生产
                                                 有性能,拓宽其应用领
                                                 域和市场
                        房车内装系统的开发       结构芯材的应用           试生产
                        烤瓷喷涂技术的研发       公用设施内装应用         试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新进中铁五局集团公司、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大客户相对稳定,并持续发展,客户之间
销售额的排序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动,公司不存在对某一客户的重大依赖。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生产建设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按照2014年年度计划进行的新增投资的一条高速功能性聚酯薄膜涂布生产线,扩大公司在光学薄膜涂布产
品的市场占有率,2014年公司力争光学薄膜涂布产品销售额增加80%以上。
②公司研发的软质“超薄高分子发泡材料”获得光电、智能手机产品市场认可。今年公司将投资建设“超薄发泡材料”生产线,
新产品将是光学模组件生产的必备原材料,拥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前景。
③公司2013年8月投资建设的“青岛新祺晟”工厂已经建成,2014年已投入生产,公司在光电模切行业具备了多个生产基地,
满足了客户快速供货的需求,也必将扩大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2014年全年,公司将完成增加3条以上液晶模
组薄膜件高速生产线,公司力争在光学模切加工的生产能力和销售额均增加100%以上。
④按照2014年年度计划进行的,公司新增投产了一条“烤瓷漆涂装生产线”,不仅满足轨道交通内装产品生产需求,还广泛应
用于轨道交通车站等公用设施建设,公司的相关产品势必能与新光环保形成轨道行业的集成竞争优势。
⑤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快结构泡沫应用市场的开发工作,积极参与了结构芯材在房车上的应用项目,逐步完善与江苏新光
联手推出非金属材料的环保声屏障系统。
(2)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情况
①对于PVC结构泡沫材料,随着扩产计划的完成及风电行业的复苏,公司授予思瑞安(中国)PVC结构泡沫的全球独家代理
权,并对轻木产品仅提供加工服务,由此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并降低轻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稳定风能叶片成套芯材的市
场占有率。2014年度公司会继续在轨道交通和船舶行业拓展PVC结构泡沫的销售,并通过CIM车辆部件的成套供应,提升结
构泡沫的应用点,为车辆轻量化做出贡献。
②软质发泡材料在原有的市场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强优势产品的市场规模,扩大优势产品在销售额中的比例,提升后加工品
和最终成品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
a.加大家电产品市场开拓力度,争取更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在电子光学、汽车配件领域继续拓展。家电产业随着下游行业
竞争的激烈以及客户的整合,公司将持续为优质客户提供贴身的服务,保持公司在此领域的市场地位,并紧跟市场,发展新
的成长型客户。
b.为保持塑胶发泡地板在国内企业中领先地位,公司将调整软质发泡事业部的销售资源配置,提升体育休闲用品在软质发泡
材料营业额中的比重,适时建立体育休闲用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展开B2C营销模式。
(3)资产重组情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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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和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伙)合法持有的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股份支付对价和现金支付对价比例各为50%;同时,公司将进
行配套融资,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截止到本报告对外批露之日,
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新光环保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细内容请查阅本报告第二节“二、重大风险提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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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根据交易双方
                                                      签署的《发现股
                                                      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
                                                      的约定,标的公
                                                      司新光环保在
                                                      过渡期内产生
                                                      的盈利或因其
                                                      他原因而增加
                                                      的净资产部分
                                                      归本公司享有;
                                                      标的公司新光
                                                      环保在过渡期
                                     天晟新材和交
                                                      内产生的亏损
                                     易对方高琍玲、                                                    截止到报告期
                                                      或因其他原因
                                     杨志峰、杨生                                                      末,上述承诺人
                                                      而减少的净资     2014 年 01 月 20 过渡期间损益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哲、高润之、镇                                                    严格信守承诺,
                                                      产部分由新光     日              分配完成前
                                     江新光股权投                                                      未出现违反承
                                                      环保全体股东
                                     资基金企业(有                                                    诺的情况发生。
                                                      以现金方式补
                                     限合伙)
                                                      足,新光环保全
                                                      体股东应按照
                                                      其在交易合同
                                                      签署日对新光
                                                      环保的持股比
                                                      例(即高琍玲、
                                                      杨志峰、杨生
                                                      哲、高润之、镇
                                                      江新光股权投
                                                      资基金企业(有
                                                      限合伙)股权比
                                                      例分别为:
                                                      46.3787%、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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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5296%、
               13.7648%、
               6.8824%、
               5.4445%)予以
               分担。交易各方
               一致同意,标的
               公司新光环保
               过渡期内的损
               益由本公司聘
               请的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于
               交割日后 30 个
               工作日内进行
               审计确认。

               根据交易双方
               签署的《发现股
               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
               的约定和交易
               对方出具的股
               份锁定的相关
               承诺,镇江新光
               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有限合
                                                   自本次发行完
               伙)以所持新光
                                                   成之日起至三
交易对方:高琍 环保股权所认
                                                   十六个月内且     截止到报告期
玲、杨志峰、杨 购天晟新材股
                                                   天晟新材 2015 末,上述承诺人
生哲、高润之、 份自该股份发     2014 年 01 月 20
                                                   年《审计报告》 严格信守承诺,
镇江新光股权   行结束之日起     日
                                                   及新光环保       未出现违反承
投资基金企业   三十六个月内
                                                   2015 年年度《专 诺的情况发生。
(有限合伙)   不得转让。高琍
                                                   项审核报告》出
               玲、杨志峰以所
                                                   具日前
               持新光环保股
               权所认购天晟
               新材股份自该
               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二十四
               个月内不得转
               让,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后,前
               述股东可在天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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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新材依法公
布 2015 年财务
报表和新光环
保 2015 年年度
《专项审核报
告》后,转让其
以所持新光环
保股权认购的
天晟新材股份
份额的 50%,但
前述股东按照
《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应补偿
股份数应在解
禁时相应扣除。
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后,前述
股东扣除按照
《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应补偿
股份数后的剩
余股份可以转
让。本次发行完
成后,由于天晟
新材转增股本
或股票股利分
配等原因增持
的公司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约
定,待股份锁定
期届满后,本次
发行的股份将
依据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
相关规定在深
交所交易。如中
国证监会对股
份限售有更为
严格的规定或
要求,交易对方
同意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
要求承诺锁定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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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公司与
                 高琍玲、杨志
                 峰、杨生哲、高
                 润之和镇江新
                 光股权投资基
                 金企业(有限合
                 伙)等交易对方
                 签署的《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交
                 易对方承诺新
                 光环保 2014 年、
                 2015 年、2016
                 年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
交易对方:高琍
                 利润分别不低                                         截止到报告期
玲、杨志峰、杨
                 于人民币 2,600                                       末,上述承诺人
生哲、高润之、                    2014 年 01 月 20 2016 年 12 月 31
                 万元、3,600 万                                       严格信守承诺,
镇江新光股权                     日                  日
                 元、5,800 万元。                                     未出现违反承
投资基金企业
                 该承诺高于具                                         诺的情况发生。
(有限合伙)
                 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
                 告所列各年净
                 利润数。交易各
                 方同意,若本次
                 交易未在 2014
                 年交割完毕,则
                 业绩承诺期将
                 相应顺延。如新
                 光环保在承诺
                 期内未能实现
                 承诺净利润,则
                 交易对方需向
                 上市公司进行
                 补偿。

                 作为新光环保                        (1)本次发行 截止到报告期
                 目前主要的经                        股份和支付现     末,上述承诺人
交易对方:高琍                    2014 年 01 月 20
                 营管理负责人,                      金购买资产实     严格信守承诺,
玲                                日
                 高琍玲承诺:自                      施完毕后 48 个 未出现违反承
                 天晟新材本次                        月内;(2)竞业 诺的情况发生。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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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及支                  限制:服务期满
           付现金购买资                  后若离职,离职
           产完成日起,其                后的两年内。
           将在新光环保
           持续服务不少
           于 48 个月;现
           有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包括吴章
           桥、朱文浩、张
           玉岁、谭伟良、
           蒋立新)已经签
           署了服务期及
           竞业禁止承诺,
           承诺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在新
           光环保至少服
           务 48 个月,服
           务期满后若离
           职,离职后的两
           年内不得从事
           与天晟新材及
           新光环保相同
           或类似的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
           后,天晟新材将
           对新光环保核
           心管理人员实
           施股权激励方
           案。天晟新材已
           承诺在本次发
           行股份和支付
                                                          截止到报告期
           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
                                                          末,上述承诺人
           实施完毕后 12 2014 年 01 月 20 和支付现金购
天晟新材                                                  严格信守承诺,
           个月内启动股     日           买资产实施完
                                                          未出现违反承
           权激励计划,制                毕后 12 个月内
                                                          诺的情况发生。
           定向包括新光
           环保管理层团
           队在内的公司
           管理层和核心
           技术人员授予
           股票期权的草
           案,具体事宜以
           天晟新材内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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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机构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
               会备案通过的
               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为准。

               "(1)为避免本
               人及本人下属
               全资、控股子公
               司及其他可实
               际控制企业(以
               下简称"本人及
               其控制的公司
               ")与上市公司
               的潜在同业竞
               争,本人及其控
               制的公司不会
               以任何形式直
               接或间接地从
               事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包括不在
               中国境内外通                                    截止到报告期
新光环保实际   过投资、收购、                                  末,上述承诺人
                                 2014 年 01 月 20
控制人高琍玲、 联营、兼并、受                       长期有效   严格信守承诺,
                                 日
杨志峰         托经营等方式                                    未出现违反承
               从事与上市公                                    诺的情况发生。
               司及其下属公
               司相同或者相
               似的业务。(2)
               如本人及其控
               制的公司未来
               从任何第三方
               获得的任何商
               业机会与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
               有竞争或可能
               有竞争,则本人
               及其控制的公
               司将立即通知
               上市公司,在征
               得第三方允诺
               后,尽力将该商
               业机会给予上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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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3)本
                 人保证将努力
                 促使与本人关
                 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不直接或
                 间接从事、参与
                 或投资与上市
                 公司的生产、经
                 营相竞争的任
                 何经营活动。
                 (4)本人将不
                 利用对上市公
                 司的了解和知
                 悉的信息协助
                 第三方从事、参
                 与或投资与上
                 市公司相竞争
                 的业务或项目。

                 "(1)本次交易
                 完成后,本人及
                 本人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及
                 其他可实际控
                 制企业(以下简
                 称"本人及其控
                 制的公司")与
                 上市公司之间
                 将尽量减少关
                 联交易。在进行
                                                                 截止到报告期
                 确有必要且无
新光环保实际                                                     末,上述承诺人
                 法规避的关联      2014 年 01 月 20
控制人高琍玲、                                        长期有效   严格信守承诺,
                 交易时,保证按 日
杨志峰                                                           未出现违反承
                 市场化原则和
                                                                 诺的情况发生。
                 公允价格进行
                 公平操作,并按
                 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交易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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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本人承诺
不利用上市公
司股东地位,损
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
法利益。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人
将继续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市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
定行使股东权
利;在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对有
关涉及本人的
关联交易进行
表决时,履行回
避表决的义务。
本人将杜绝一
切非法占用上
市公司的资金、
资产的行为。本
人因违反本承
诺而致使本次
交易完成后的
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遭
受损失,本人将
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本人和
上市公司就相
互间关联事务
及交易所做出
的任何约定及
安排,均不妨碍
对方为其自身
利益、在市场同
等竞争条件下
与任何第三方
进行业务往来
或交易。上述承
诺自本次交易
事项获得中国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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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核准之
                                                  日起对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企
                                                  业具有法律约
                                                  束力。"

                                                  根据公司与本
                                                  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的
                                                  认购人签订的
                                                  《股份认购合
                                                  同》,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股份
                                                  股份募集配套
                                 募集配套资金
                                                  资金的认购人
                                 的认购人——
                                                  ——东海基金
                                 东海基金管理
                                                  管理有限责任                                        截止到报告期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华宝信托                                      末,上述承诺人
                                 华宝信托有限                       2014 年 09 月 09 2015 年 9 月 9
                                                  有限责任公司、                                      严格信守承诺,
                                 责任公司、财通                     日              日
                                                  财通基金管理                                        未出现违反承
                                 基金管理有限
                                                  有限公司、霍建                                      诺的情况发生。
                                 公司、霍建勋、
                                                  勋、张润发、东
                                 张润发、东吴证
                                                  吴证券股份有
                                 券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承诺:本
                                 司
                                                  次认购的上市
                                                  公司股票的上
                                                  市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开始
                                                  计算。

                                                  (一)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2009 年 12 月 1
                                 控股股东及实
                                                  日,公司控股股
                                 际控制人吕泽
                                                  东、实际控制人
                                 伟、孙剑和吴海
                                                  吕泽伟、孙剑、
                                 宙;在公司担任                                                       截止到报告期
                                                  吴海宙向本公
                                 董事、监事、高                                                       末,上述承诺人
                                                  司出具了《避免 2009 年 12 月 01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级管理人员的                                                         严格信守承诺,
                                                  同业竞争协        日
                                 自然人股东吕                                                         未出现违反承
                                                  议》,内容如下:
                                 泽伟先生、孙剑                                                       诺的情况发生。
                                                  "本人作为常州
                                 先生、吴海宙先
                                                  天晟新材料股
                                 生、徐奕先生、
                                                  份有限公司的
                                 宋越先生
                                                  实际控制人之
                                                  一,就避免同业
                                                  竞争事项,特做

                                                                                                                     20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出如下承诺:截
止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人及
本人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公司
或能够施加重
大影响的企业
不从事与天晟
新材构成实质
性同业竞争的
业务和经营,并
保证将来亦不
在天晟新材以
外的公司、企业
增加投资,从事
与天晟新材构
成实质性同业
竞争的业务和
经营。若本人及
相关公司、企业
与天晟新材产
品或业务出现
相竞争的情况,
则本人及相关
公司、企业将以
停止生产或经
营相竞争业务
或产品的方式、
或者将相竞争
的业务纳入到
天晟新材经营
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
转让给无关联
关系的第三方
的方式、或者采
取其他方式避
免同业竞争。本
人愿意承担由
于违反上述承
诺给天晟新材
造成的直接、间
接的经济损失、
索赔责任及额


                                                       2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外的费用支出。
"(二)首次公
开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限
售安排以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吕
泽伟先生、孙剑
先生和吴海宙
先生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收购该
部分股份。2、
在公司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自
然人股东吕泽
伟先生、孙剑先
生、吴海宙先
生、徐奕先生、
宋越先生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
外,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
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
份。(三)关于
代上海新祺晟
承担补交税款
责任的承诺为


                                                       22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消除上海新祺
                                                       晟可能出现的
                                                       补缴税款事项
                                                       对本公司的影
                                                       响,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吕泽伟
                                                       先生、孙剑先
                                                       生、吴海宙先生
                                                       承诺:"如以后
                                                       上海市虹口区
                                                       国家税务局或
                                                       其他政府有关
                                                       部门要求上海
                                                       新祺晟高分子
                                                       材料有限公司
                                                       补缴因上述核
                                                       定征收企业所
                                                       得税而少缴的
                                                       税款,我们将代
                                                       为承担补缴责
                                                       任,确保上海新
                                                       祺晟高分子材
                                                       料有限公司及
                                                       常州天晟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司不会因此受
                                                       到损失"。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8,820.63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8.1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640.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本报告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到预定             告期末             行性是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期实现            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可使用             累计实             否发生
                               总额    额(1)   金额                                     的效益             效益
                    分变更)                              额(2)       =(2)/(1) 状态日            现的效             重大变


                                                                                                                          23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2 年
新型结构泡沫生产                           26,967.            26,957.                                  5,147.1
                     否         26,967.5                 0              100.00% 08 月 30     974.23                否        是
能力扩建项目                                    5                 05                                           9
                                                                                  日

                                                                                  2012 年
                                                              6,106.8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6,742.2 6,742.2         0              100.00% 09 月 30           0           0是           否
                                                                   9
                                                                                  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17.7       0 1,517.7                                 0           0是           否

                                           35,227.            34,581.                                  5,147.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709.7                 0                 --          --    974.23                     --        --
                                                4                 64                                           9

超募资金投向

出资思瑞天复合材                                                                                       -1,676.7
                     否           2,505     2,505        0     2,505 100.00%                  -24.82               否        是
料(上海)有限公司                                                                                             8

增资常州天晟复合                                                                                       -1,526.6
                     否           5,000     5,000        0     5,000 100.00%                  -55.51               否        否
材料有限公司                                                                                                   9

出资常州高晟再生
                     否           1,000     1,000        0     1,000 100.00%                       0 -1,085.6 否             是
资源有限公司

收购青岛图博板材
                     否           1,395     1,395        0     1,395 100.00%                   0.18     127.39 否            否
有限公司

增资常州昊天塑胶                           2,958.6            2,958.6
                     否         2,958.67                 0              100.00%              178.03     411.11 否            否
科技有限公司                                    7                  7

购买二期土地使用
                     否           3,200     3,200        0     3,200 100.00%
权

其他                 否           4,000     4,000    478.16    4,000 1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
                          --     16,000 16,000           0 16,000                      --     --          --            --        --
有)

                                           36,058.            36,058.                                  -3,750.5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6,058.67             478.16                --          --     97.88                     --        --
                                               67                 67                                           7

                                           71,286.            70,640.                                  1,396.6
合计                      --   69,768.37             478.16                --          --   1,072.11                    --        --
                                               07                 31                                           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鉴于思瑞天复合材料(上海)有限公司难以实现设立时的宗旨与目的,经思瑞天复合材料(上海)有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决定终止公司经营,依法进行清算资产并解散公司。
原因(分具体项目)

                     新型结构泡沫生产能力扩建项目,公司自项目建成后,由于结构泡沫生产能力与风电行业密切相关,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行业不景气,导致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当时的宏观环境等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使得公司未能实现预期效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适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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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 35,110.93 万元。2011 年 4 月 15 日,经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 5,000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用于归还银行借款,使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1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
                   金 2,505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思瑞天复合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累计投入 2,505 万元。2011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使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用于超临界微孔 PP
                   发泡材料大中试,使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用于 PMI 结构泡沫材料大中试,目前已使用 4,000 万元。
                   2011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2012 年 2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使用超募资金 3,200 万元用于购买
                   土地使用权,目前已使用 3,200 万元。2012 年 4 月 10 日,经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使用超募资
                   金 7,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使
                   用超募资金 1,395 万元用于收购图博,目前全部使用完毕。2012 年 11 月 30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使用超募资金 1,800 万元增资常州昊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使用 1,800 万元。2014
                   年 3 月 31 日,经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使用超募资金 7,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
                   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共计 1,158.67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 947.74 万元)增资常州昊天塑胶科技有
                   限公司,该项目资金已全部投入。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天健正信审(2011)特字第 020060 号《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2 月 28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实际投资金额为 24,767,603.19 元,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
况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述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目前已经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项目实施出现两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结余共计 1,517.70 万元(含利息收入 867.04 万元);募集资金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结余原因是在保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项目
原因
                   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超募资金的使用,在按计划进行中;募集资金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其他情况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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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我公司收到的常州天宁区政府下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需对我公司坐落于天宁区中吴大道985号房屋及
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并收回该土地使用权,有鉴于此,其中:
第一、针对本次拆迁及征收事宜,常州天宁区政府承诺给予公司货币补偿,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承诺的款项已全部收齐。
第二、我公司注册地址为天宁区中吴大道985号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天晟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需要进行变更。
2014年9月12日,经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宁分局核准,常州天晟进出口有限公司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
下:
名称:常州天晟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天宁区龙锦路508号
法定代表人:孙剑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07日
营业期限:2008年01月07日至2018年01月0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高分子材料、普通机械及配件、针纺织
品、纺织原料、服装及辅料、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4年2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2014年3月31日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14年的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增长的需求,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2013年不作现金分红,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3
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年度作为流动资金参与公司运营。以上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
求,相关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4 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涉及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了修订,做出了更加具体、清晰和明确的规定,并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款详见2014年3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公司2014年半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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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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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8,486,665.01                        158,533,584.9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300,900.00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136,932.17                         55,570,365.65

    应收账款                                         429,833,029.66                        309,292,492.23

    预付款项                                          60,244,980.76                         15,012,181.1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568,560.35                          2,722,491.2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06,481,869.49                        317,878,808.2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251,814.54                         21,578,042.27

流动资产合计                                         942,003,851.98                        880,888,865.66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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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94,163,689.42                        499,665,402.28

    在建工程                           1,390,836.58                        12,029,656.8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31,154,694.73                        104,066,009.24

    开发支出                         25,176,710.94                         27,696,722.26

    商誉                            312,506,919.62                         12,656,871.11

    长期待摊费用                       8,587,544.16                         2,685,310.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154,157.87                         23,106,711.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1,441.08                           284,43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05,235,994.40                       682,191,113.76

资产总计                           1,947,239,846.38                     1,563,079,979.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450,000.00                        263,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777,914.93                         15,558,933.13

    应付账款                        159,278,265.79                        167,259,195.51

    预收款项                         48,310,762.87                          3,736,881.7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8,496,802.65                        10,286,827.89

    应交税费                           9,475,414.92                         5,756,728.42

    应付利息                            425,316.68                          4,252,829.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1,468,680.18                          3,083,822.42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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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21,683,158.02                        472,935,218.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189,333,333.31                        189,083,333.33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406,110.87                         25,120,531.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2,739,444.18                        214,203,864.64

负债合计                                             734,422,602.20                        687,139,083.3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25,984,340.00                        280,500,000.00

     资本公积                                        829,925,923.06                        551,442,263.06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13,228,701.70                         13,228,701.7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7,741,401.93                         20,574,279.0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757,281.14                         -1,027,280.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6,123,085.55                       864,717,963.43

     少数股东权益                                       6,694,158.63                        11,222,932.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212,817,244.18                       875,940,896.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1,947,239,846.38                     1,563,079,979.42
计


法定代表人:吕泽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美霞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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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686,731.16                         95,277,914.9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0.00                           300,900.00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741,731.52                         22,380,175.79

    应收账款                                      460,282,471.87                        570,315,447.34

    预付款项                                       13,538,180.84                          3,257,425.8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5,868,202.57                         35,868,202.57

    其他应收款                                     23,559,019.76                         11,391,063.06

    存货                                           25,226,621.27                         23,514,965.8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445,195.57

流动资产合计                                      591,902,958.99                        764,751,290.8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12,576,057.38                        306,776,057.3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39,860,636.90                        346,336,144.53

    在建工程                                        1,390,836.58                         11,228,052.8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3,444,554.47                         85,445,070.65

    开发支出                                       22,893,286.73                         27,696,722.26

    商誉



                                                                                                    3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长期待摊费用                        706,319.84                           845,000.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564,935.88                         10,884,817.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75,436,627.78                       789,211,865.13

资产总计                           1,767,339,586.77                     1,553,963,156.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8,000,000.00                        203,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000,000.00

    应付账款                        111,498,706.80                        241,254,443.00

    预收款项                           3,177,315.28                         1,424,397.62

    应付职工薪酬                       2,192,248.98                         3,199,322.17

    应交税费                           1,215,419.16                         1,233,470.13

    应付利息                            294,222.24                          4,134,825.6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40,109,764.83                          1,389,974.5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76,487,677.29                        465,636,433.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189,333,333.31                        189,083,333.33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406,110.87                         25,120,531.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2,739,444.18                        214,203,864.64

负债合计                            589,227,121.47                        679,840,297.8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25,984,340.00                        280,500,000.00

    资本公积                        830,345,279.13                        551,861,619.13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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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13,228,701.70                           13,228,701.7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8,554,144.47                          28,532,537.3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178,112,465.30                         874,122,858.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1,767,339,586.77                        1,553,963,156.01
计


法定代表人:吕泽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美霞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219,052,273.36                          163,213,534.03

     其中:营业收入                                         219,052,273.36                          163,213,534.0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21,805,042.89                          181,730,865.65

     其中:营业成本                                         165,190,578.93                          142,070,009.1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63,871.35                             524,013.93

           销售费用                                          10,147,252.31                           13,244,860.58

           管理费用                                          34,192,898.72                           19,437,449.36

           财务费用                                          11,210,441.58                             6,793,792.88


                                                                                                                 33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产减值损失                                                                           -339,260.22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752,769.53                       -18,517,331.62

     加   :营业外收入                                     18,379,583.05                          1,178,004.10

     减   :营业外支出                                        769,402.25                           779,991.9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4,857,411.27                        -18,119,319.46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419,133.68                         -1,603,899.1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438,277.59                        -16,515,420.3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85,528.48                        -15,087,724.19

     少数股东损益                                            -247,250.89                         -1,427,696.15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488                              -0.050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488                              -0.0500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

八、综合收益总额                                           13,438,277.59                        -16,515,420.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3,685,528.48                        -15,087,724.1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7,250.89                         -1,427,696.15


法定代表人:吕泽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美霞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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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70,215,128.11                         108,256,911.88

     减:营业成本                                 70,531,102.30                         107,524,575.9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501.76                               2,205.66

         销售费用                                  1,321,036.58                           2,187,727.43

         管理费用                                 17,123,843.26                           9,381,466.57

         财务费用                                  7,613,778.42                           4,260,357.48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9,900,00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291,134.21                        -15,099,421.25

     加:营业外收入                               16,860,599.40                            689,073.48

     减:营业外支出                                  222,130.01                            286,107.7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9,652,664.82                        -14,696,455.5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947,899.72                         -2,204,468.3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704,765.10                        -12,491,987.18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704,765.10                        -12,491,987.18




                                                                                                    35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吕泽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美霞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524,462,120.85                        451,747,401.31

    其中:营业收入                                         524,462,120.85                        451,747,401.3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45,073,310.10                        463,655,501.49

    其中:营业成本                                         402,505,568.59                        354,500,235.2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43,662.05                          1,423,952.89

           销售费用                                         26,644,782.55                         30,471,416.42

           管理费用                                         89,580,689.98                         67,045,378.94

           财务费用                                         28,591,861.75                         17,496,269.82

           资产减值损失                                     -4,993,254.82                         -7,281,751.85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611,189.25                        -11,908,100.18

    加   :营业外收入                                       39,058,825.83                          2,929,104.26



                                                                                                             36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   :营业外支出                                       1,438,686.42                          1,500,916.9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7,008,950.16                        -10,479,912.8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57,788.34                            -33,003.1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851,161.82                        -10,446,909.70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167,122.92                         -9,420,214.11

     少数股东损益                                           -1,315,961.10                         -1,026,695.59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612                                -0.030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612                                -0.0300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

八、综合收益总额                                            15,851,161.82                        -10,446,909.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7,167,122.92                         -9,420,214.1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15,961.10                         -1,026,695.59


法定代表人:吕泽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美霞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225,201,991.82                        324,388,675.57

     减:营业成本                                          207,428,791.57                        305,626,723.93

          营业税金及附加                                      522,416.24                            124,312.78

          销售费用                                           2,364,048.07                          5,084,999.57

          管理费用                                          43,915,560.40                         29,569,199.32



                                                                                                             3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财务费用                                           20,725,833.69                         11,247,986.45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9,900,00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9,654,658.15                        -27,264,546.48

     加:营业外收入                                         36,682,462.07                          1,854,820.44

     减:营业外支出                                           531,795.57                            620,441.7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3,503,991.65                        -26,030,167.7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525,598.75                         -3,904,525.1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978,392.90                        -22,125,642.58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19,978,392.90                        -22,125,642.58


法定代表人:吕泽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美霞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73,470,813.54                        351,289,924.3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38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470,268.77                        10,582,285.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9,550,451.23                        42,094,910.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8,491,533.54                       403,967,120.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03,406,802.81                       289,459,204.6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83,328,189.99                        74,245,154.94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905,877.35                        24,079,629.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869,163.69                        46,580,518.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6,510,033.84                       434,364,506.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981,499.70                       -30,397,386.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1,628,821.54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100,000.0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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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728,821.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0,080,581.61                         58,074,918.9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3,924,847.5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005,429.11                         58,074,918.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276,607.57                       -58,074,918.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7,968,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1,450,000.00                        294,999,838.1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9,418,000.00                        294,999,838.1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4,000,000.00                        262,707,903.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9,065,088.41                         14,449,277.56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7,065,088.41                        277,157,180.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52,911.59                         17,842,657.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01,120.36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741,075.92                       -70,629,647.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7,298,850.09                        135,254,035.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557,774.17                         64,624,387.67


法定代表人:吕泽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美霞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0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1,993,364.55                         148,871,965.4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05,353.12                          7,166,706.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691,984.83                          44,532,202.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3,990,702.50                         200,570,874.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9,647,382.55                         167,293,602.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0,550,101.78                          16,999,903.25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335,638.35                          2,912,829.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54,958.63                          18,148,703.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9,588,081.31                         205,355,038.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402,621.19                          -4,784,164.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6,000,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100,000.0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1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4,003,622.85                          34,480,679.0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5,524,847.50                          29,522,952.1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9,528,470.35                          64,003,631.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428,470.35                        -64,003,631.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7,968,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2,000,000.00                         217,999,838.1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4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968,000.00                        217,999,838.1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7,000,000.00                        185,012,337.0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3,533,334.61                         11,309,476.13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533,334.61                        196,321,813.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34,665.39                         21,678,024.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3,591,183.77                       -47,109,770.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277,914.93                         83,267,463.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686,731.16                         36,157,692.69


法定代表人:吕泽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美霞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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