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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1-13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分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8
日 15:00 至 2018 年 1 月 2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三)
     4、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106
    5、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8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3、《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披露。
    上述议案中,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在 2018 年 1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栏打钩的提案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应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
       2.00                                                           √
                   登记手续的议案

       3.00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
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
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星
期五)上午 11: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 2018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69,投票简称:天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网络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桦、张婷
    2、电话:0519-86929011
    3、传真:0519-88866091
    4、邮编:213028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
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
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应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
2.00                                                  √
           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3.00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