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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04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0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9 月 3 日上午 9:30 在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宙召集、主持,
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吴海宙、吕泽伟、孙剑、徐奕参
加现场会议,独立董事李凤杰、黄明、钱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盘活资金,加快资金周转,缩短公司整体的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公司及子
公司拟与德颖金商业保理(厦门)有限公司就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签署《商
业保理合同》,保理业务总额度为2亿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