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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6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通过邮件发出,并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30 在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宙召集、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吴海宙、吕泽伟、孙剑、徐奕现场参加会议,独立董事李凤杰、黄
明、钱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同意聘任余丽品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