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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得信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7-18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9-055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汉得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提名陈迪清先生、黄益全先生、尹
世明先生、陈熠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廖卫平先生、颜克益先生、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媒体。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赵勇先生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将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
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赵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迪清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复旦大
学电子工程系理学学士、美国LouisianaTechUniversity理学硕士学位。曾任中
国惠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区销售经理,美国SkywellTechnology公司工程师,
西门子—利多富华东/华中区总经理,思爱普(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SAP
中国)市场及销售总监,上海汉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2010年2月至2016年1
月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随身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汉得微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甄实建筑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迪清先生与范建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陈迪
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983,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88%;范建震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69,983,14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88%;二者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39,966,44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77%。陈迪清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黄益全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毕业
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并于同年加入公司任职ERP咨询顾问,
2006年担任公司北方区总经理,2007年至2014年担任公司华东区总经理,2015
年至2016年1月担任公司运营总监,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达
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达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禹哲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汉得欧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上海甄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汉得甄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鼎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甄恒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汇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黄益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3,8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3%。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尹世明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5月硕
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作为管理培训生加入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曾任宝洁
SAP推广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实施顾问,联合安达顾问公司顾问总监。2000年4月加
入SAP上海,历任售前顾问、售前顾问总监、公用事业行业销售、公用事业行业
销售总监、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和全球销售总裁助理。2014年加入苹果,任职苹
果大中华区企业部总经理和生态系统负责人。2016年加入百度,现任百度副总裁,
智能云事业群组总经理。
    截至目前,尹世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4、陈熠星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
拥有福州大学法学学士、美国杜兰大学法学硕士、美国杜兰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曾在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及新天
资本进行投融资和并购相关工作。2017年加入百度至今,担任投资总监,负责百
度AI、技术、云及企业服务相关投资。
    截至目前,陈熠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廖卫平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
曾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部内核部高级经理、国金证券投行部质控部总经理。现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内核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廖卫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2、颜克益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产
业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分析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兴安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
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
所长。现任上海大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颜克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3、王新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先后获得北京
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并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
获得法学硕士(LL.M.)学位。1995 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北京大
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科召集人,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副主
任,法学院学位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委员。1986 年至 1989 年,在新疆自治区人
民检察院工作,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1999 年至 2000 年,借调到澳门立法
会,担任议员高级法律顾问。2007 年 10 月起至今,兼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
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现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
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北京市海淀
区人民检察院等多个检察院、法院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截至目前,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
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