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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富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8-02-0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
               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富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要求等有关规定要求,
就东富龙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号 1837 文核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86 元,募集资金总额
172,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4,947.1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57,052.8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13,886.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258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证上[2011]39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1 年 2 月 1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 10 月 8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 4,9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使用 20,000 万元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4,900 万元投资设立
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及 2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 年 12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典范医疗”)部
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已使用 3,000 万元投资典范医疗,持有典范医疗 51.72%
股股份。
    2014 年 5 月 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公司已使用 26,597,160 元支付房屋
价款。
    2014 年 7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 金
16,385,982 元向武汉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武汉九龙生物
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园加速器二期的房屋建筑一幢,目前公司已支付房屋价款
14,747,383.80 元。
    2014 年 7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上海瑞派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95 万元投资上海瑞派机械有限公司,其中出资 3,395
万元收购 100%股权,增资 1,5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公司已支付股权
转让款 3,395 万元,增资 1,500 万元。
    2015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东富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上海东富龙智能控制技
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900 万元增资上海东富龙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上海东富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该议案经公司 201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已支付增资款 9,900 万元。
    2015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上海东富龙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5 亿元设立上海东富龙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议案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已支付投资款 25,000 万元。
    2015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无菌冻
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
集成产业化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165,313,628.05 元转为超募资金。
    2015 年 5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参股投资上海诺诚电气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3,500 万元参股投资上海诺诚电气有限公司,持有 14.77%股权。目前公司
已支付投资款 3,500 万元。
    2016 年 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600 万元收购驭发制药 4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3,600 万元收购上海驭发制药设备有限公司 40%股权。目前公司已
支付收购款 3,492 万元。
    2017 年 7 月 1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610 万元增资上海
承欢轻工机械有限公司,持有 51%的股权。目前公司已支付增资款 3,61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承诺投资 107,703.32 万元,已累计支出
78,821.46 万元,承诺投资尚未支出的超募资金为 25,271.86 万元。截止 2018 年 1
月 31 日,超募资金及收益账面余额为 69,927.56 万元,其中未有投向的超募资金
净额为 22,714.16 万元,超募资金收益为 21,941.54 万元。

二、关于东富龙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超募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超募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短期理财
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
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且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
存款利率,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4、投资期限
    自2018年2月28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超募资金。
    6、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
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
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超募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
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五、保荐意见
    招商证券认真核查了上述运用超募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事
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1、上述投资事项程序合规
    (1)上述关于运用超募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事项经公司于
2018年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投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定;
    (3)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伍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相关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
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
荐意见。
    综上,招商证券对上述运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炳全




    保荐代表人:     吴宏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