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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富龙: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06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18-029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现将2017年度权益分派具
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8,337,04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 10 股派 0.6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
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3 日(周五)
    除权除息日:2018 年 7 月 16 日(周一)
    三、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18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91                郑效东
         2         01*****092                郑效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7 月 6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1509 号
   咨询联系人:王艳
   咨询电话:021-64909699
   传     真:021-64909369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