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19-031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在公司(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1509 号)305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公司 3 名监事均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东生先生主持。会
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实际
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赞成票,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 100%;反对票,0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
0%;弃权票,0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 0%。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内容将同时刊登在《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
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均符合相
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赞成票,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 100%;反对票,0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
0%;弃权票,0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 0%。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