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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环保: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8-028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
济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主要内容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
回购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短期国债逆回
购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6、决策程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
    7、信息披露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该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但投资品
种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
稳健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及国债
逆回购品种,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更
多的投资收益。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
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六、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