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松德: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07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智慧松德 公告编号:2018-063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6,180,50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以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
月 1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61 郭景松
2 01*****805 雷万春
3 08*****891 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 01*****386 张晓玲
5 08*****411 舟山向日葵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3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其他说明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33 号金运世纪大厦 18K
咨询联系人:齐文晗、杨楚君
咨询电话:0755-82521672
传真电话:0755-23968659
特此公告。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