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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松德: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以自有资产抵押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智慧松德         公告编号:2019-111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以自有资产抵押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慧松德”)

日常营运资金的需要,拓宽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公
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公控”)申请贷款不超过10,000万元,期
限不超过一年,借款年利率为5.0025%。
    2、公司以持有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东二围、不动产单元
号为442000 118901 GB00847 W00000000、面积为54,620.50平方米的土地;重庆

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C分区C3-25-1号宗地、宗地编号为YB-9-17、面积为
73,303.1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作抵押;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为上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担保
不构成对外担保;以大宇精雕截至本借款合同签署之日、借款合同签署之日起至
上述借款结清之日因对外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佛山公控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接受佛
山公控贷款并向其提供抵押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4、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以自有资产抵押的关联交易议案》,其中关联
董事王贵银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因接受财务资助而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费用作为关联交易计算金

                                  1
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2 号季华大厦
   4、法定代表人:叶剑明
   5、公司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912391561
   7、公司股东: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100%股权。
   8、公司经营范围: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等
其他项目的投资和管理。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1,116,011,433.25      35,997,486,549.82
           负债总额                   18,606,458,991.11      22,610,271,561.17
        所有者权益总计                12,509,552,442.14      13,387,214,988.65

            项 目                    2018 年 1-12 月         2019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1,716,345,190.09      11,136,985,931.64
           利润总额                    1,128,359,107.78       1,193,961,598.31
            净利润                        817,477,507.66        906,321,331.33
     注:2018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2、 借款用途:补充日常营运资金、偿还贷款;
   3、 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4、 借贷款利率:5.0025%;

   5、 抵押物及担保: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东二围、不动产
       单元号为 442000 118901 GB00847 W00000000、面积为 54,620.50 平方
                                      2
         米的土地;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 C 分区 C3-25-1 号宗地、宗地编号
         为 YB-9-17、面积为 73,303.10 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作抵押;大宇精雕为
         上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大宇精雕截至本借款合同签署

         之日、借款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上述借款结清之日因对外销售货物及提供
         服务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了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

允的原则。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日常营运资金、偿还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佛山公控累计已发生关联交
易金额为115.06万元。前两次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2019

年 10 月 1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及过程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以自有资产抵押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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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贵银先生回避表决,公
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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