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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松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1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聘任陈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总经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2、陈武先生作为公司总经理人选,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和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法律法

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情况。
    3、经审阅陈武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需的相关专
业知识、技能和素质,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陈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
          刘桂良                朱智伟              李进一




                                                       2020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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