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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
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
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做出相应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
的同意意见,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