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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福建元力活
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福建元力
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5 月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做出相应
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
的同意意见,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32 万吨固体
水玻璃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张规划、充分利用活性炭产生的生物质热
能、与参股公司的扩产意愿衔接,公司同意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
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32 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