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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29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朗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
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出于发展数据中心业务的考虑,以及与
李强及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子公司烟台百果源有限
公司对深圳富士博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博通”)提供了财务资
助;公司要求富士博通短借短还,期限不超过3个月,单笔资金不超过4000万,
且富士博通按照约定均及时还款,财务风险可控;借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借款利
率,定价公允。董事会补充审议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外财务资助期间没有对公司
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东明                      梁坤                彭建云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