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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源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3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和通
讯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由董事长戚永茂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于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是按照新
准则要求,公司将持有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除了获得的股利
(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
括汇兑损益)均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
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
留存收益。故该项资产在处置时点累计利得收益,应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未
分配利润”。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及会计差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
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
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
正事项,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
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