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朗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朗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
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规定,是合法和必要的,能够更加准
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
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要求公司进
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
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东明                   梁坤                   彭建云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