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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特精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12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7-032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7年3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
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7
年5月12日上午10:30在台山市水步镇文华C区8号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
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玲女士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2日下午15:00。

    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33,140,18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0.891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3,112,64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86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27,541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25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人,代表股
份27,5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57%。以上股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即2017年5月5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玲女士主持,出席或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33,140,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7,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33,140,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7,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33,140,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7,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33,140,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7,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33,140,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7,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776,9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7,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776,9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7,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221,2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7,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
区南方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33,140,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7,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33,140,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7,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
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