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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特精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7-044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17 年 08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 2017 年
0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胡玲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1 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融资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00.00 元,并授权邱碧开先生代表本公司与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及办理相关事
项。

    三、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台山全资子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
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00 元。为顺利实施该融资方案,公司同意为台山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50,000,000.00 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不超过 2 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台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6)和《广东鸿特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邱碧开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珠海华润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 1.2 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融资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并授权邱碧开先生代表本公司与珠
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及办
理相关事项。

       五、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台山全资
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融资额度提
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
全资子公司”)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000.00 元。为顺利实施该融资方案,公司同意为台山全资子公司向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30,000,000.00 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不超过 2 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台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6)和《广东鸿特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邱碧开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台山全资
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仟万元融资额度提
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
全资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000.00 元。为顺利实施该融资方案,公司同意为台山全资子公司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20,000,000.00 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不超过 2 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台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6)和《广东鸿特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邱碧开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 2017 年 09 月 15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