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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特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18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审阅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
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后,同意选举何惠华女士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违反《公司
法》第 146 条规定之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之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且
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提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徐红伟                  彭春桃                 赵 华




        吴春苗




                                                      2018 年 1 月 17 日